河北阜平引资建设煤炭园区占用千亩林地被查
“该停止”的工程 至今仍无审批手续的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已正式运营,该县国土局官员承认项目不仅该停止,且“不该建” 2012年12月25日,侯惠林到阜平县法院签字,当日拿到判决书,这份判决书称,侯惠林系阜平县宇晖公司董事,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动工建设煤炭基地,非法占用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计973.8亩。 阜平县人民法院判侯惠林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但侯惠林并未交10万罚金,之前取保候审的20万元也非他交。侯惠林说,他不知道是谁交了这两笔钱。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怀东称,本案如以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追责,应当追究宇晖公司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将宇晖公司列为被告,同时将宇晖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列为共同被告,不应只将侯惠林一人列为被告。 侯惠林被判刑后,煤炭园区的建设继续。2012年12月17日,阜平县政府官网上发布信息称,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正式竣工运营。 这则消息描述,当日上午,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彩球高悬,礼炮齐鸣,阜平县人大主任等多名领导出席仪式并为剪彩,宇晖公司与进驻园区煤场业主代表进行签约。 至今仍无审批手续的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已投入运营一年多。目前,这个园区已聚集70余家煤场。 阜平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张利民承认,按照法定程序,这个项目至今无手续,应该停止。但“要是都按程序,这个项目都不该建。”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认为,作为贫困县,阜平在地方财税竞争中处于劣势,政府的买单能力弱。“靠违反政策法规或打政策擦边球招商引资上马工程,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暴露出地方政府几近扭曲的发展饥渴。” 在村民们看来,由于无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园区只是小煤场的集合体,已经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由于对此前法院判决存在质疑,村民仍在不断上告。 新京报记者张永生河北阜平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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