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得利篡改他人志愿 涉嫌犯罪被批捕
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对篡改考生高考志愿的犯罪嫌疑人闫某实施逮捕。 24岁的犯罪嫌疑人闫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石家庄某公司,负责为某职业学院招生。为多赚提成,2013年8月4日,闫某利用其在宣传某职业学院时搜集到的一些考生考号及登录密码,擅自篡改了29名考生的报考志愿,将6名未报考该职业学院的考生志愿改为报考该校,将23名第一志愿并非该校的考生改为第一志愿报考该校,致使上述29名学生全部被该职业学院录取,有些考生无法进入自己实际填报的学校学习,有些考生不得不选择复读,有些考生到省教育考试院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闫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14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阶段已经开始。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高考考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考生考号及登录密码,切勿轻易告诉他人。建议将密码设置复杂,不使用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等数字作为密码。填报志愿时要选择网络环境安全的电脑,如在公共场所填报志愿,记得离开时退出登录。在志愿填报阶段结束前再次登录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正确。 |
关键词:改志愿,篡改,批捕 |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