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新闻办“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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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提问:省出台了“1+18”文件,我市出台了“1+19”文件,那新增的第19个方案是什么?出发点是什么? 答:根据全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可再生资源丰富、散煤污染问题突出的实际,在省“1+18文件”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清洁能源供暖专项实施方案》,形成全市“1+19”空气质量提升文件体系。 我市仍以煤炭消费为主,煤炭年消费约2300万吨,占能源总消费的80%以上,而散煤污染是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薄弱环节,是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主要原因。目前,全市散煤用户约90万户,散煤用量约272万吨,每年排放二氧化硫2.18万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30.4%。每年排放氮氧化物0.76万吨,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0.6%。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年初视察我市做出的治理大气污染“要聚集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的指示要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以电为主,宜电则电;以气为辅,宜气则气,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暖”的决策部署,的能源结构调整,今年启动实施2000万平方米的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其中,电供暖项目1505万平方米,预计两年内完成。为推进电供暖项目实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供暖”工作的通知》,对启动新建的“电供暖”项目和纳入“电供暖”改造实施范围的用户,实施下网谷段0.1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突破了电供暖运行费用较高的制约瓶颈。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同时,鼓励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切实把好事办好,确保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提问:近年来,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进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0,较2013年下降25.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天,达标率78.7%。空气质量改善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0%,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5年目标任务。我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考核认定为优秀等次。 (二)突出重点,强力攻坚。我市突出“压能、减煤、控车、治企、降尘”等重点领域。 “压能”:一是淘汰压减产能。2010年以来,我市净压减炼铁产能542万吨、粗钢产能504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8.6万吨,关停6台共6.1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二是调整产业布局。把城区内的11家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工业园区。三是发展清洁能源。截止2017年6月,全市风电装机达814万千瓦,并网803万千瓦;光电装机达271万千瓦,并网160万千瓦。四是推进集中供热。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已由2013年的70.6%提高到94%。 “减煤”:一是严格燃煤设施准入。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城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示范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二是大力治理散煤污染。在重点县区推广秸秆压块、洁净型煤等高效清洁燃烧炉具44513台。三是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013年以来,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342台。四是推广普及洁净型煤。全市已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企业19家,生产能力达到220万吨,建成型煤销售配送点134多个。五是改造燃煤发电机组。把全市6家电力企业的17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共实施了51个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项目。同时,对3台共92万千瓦的燃煤发电机组实施了节能改造。六是取缔粘土实心砖瓦窑。全市140座实心粘土砖瓦窑全部取缔到位,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七是加强煤质检测监管。在入市主要运煤通道建立了煤质快速检测站,配齐了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仪器,对入市煤炭加强检测和监管。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了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煤质管理力度,全市煤质抽检合格率达70%以上。 “控车”:一是大力淘汰黄标车。2013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10.89万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二是实施黄标车限行。从2014年6月起主城区、县城建成区和高速公路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从2014年底起,把所有建制镇城区道路划入禁行范围。三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车推广的资金补贴和宣传引导力度,全市已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1393辆。四是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已于2014年全部加装了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五是推进油品置换工作。全市483个汽油经营站点、603个柴油经营站点已于2015年底完成国五标准油品的置换。 “治企”:截止到2016年底,我市共实施大气污染治理204项,大气结构关停项目127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0年分别减少30.4%和42.2%,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减排任务。 “抑尘”:一是加强施工监管。把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作为建筑工地开复工的先决条件和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达不到治理标准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一律停工整改。2013年以来,累计治理建筑工地3653.6万平方米,对渣土运输车辆全部进行了封闭改造。二是整治煤尘污染。针对辖区煤炭经营企业数量较多的实际,深入开展煤粉尘污染专项整治,累计关闭取缔煤炭经营企业821家,并建成全封闭煤炭经营大棚41家。三是严控油烟污染。对主城区1655家餐饮经营单位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四是加大绿化覆盖。截止2016年,市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9.59%,绿化覆盖率达到44.1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7平方米。 提问:我市大气污染物的特征是什么? 答:为提升我市科学治霾、精准治霾的水平,我市开展了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对大气PM2.5与PM10颗粒物的化学组成、来源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研究表明:对PM2.5贡献率最高的是机动车尾气,占比为27.2%,这与我市近几年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有关,尤其是今年,平均每月增加8000多辆,导致本地内生性污染物排放加剧;其次是燃煤,占比为22%,这和我市煤炭消费总量大、能源结构消费不合理有关。对PM10贡献率最高的是扬尘源,占比为31.5%,各类建筑施工工地、道路积灰、机动车扬尘,尤其是大面积房屋拆迁和裸地等是扬尘的主要来源;其次还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比为22.3%。由此可见,机动车污染防治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需要从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改善油品质量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也需要新闻媒体界朋友们的大力宣传,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大家共同努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提问:市环保局今年在全市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主要承担了哪几项重点任务,目前有什么成效? 答:市环保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在今年全市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主要承担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等工作的落实。 (一)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我市从4月底开始对全市相关审批手续不全、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生产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50家,其中关停取缔类301家、整合搬迁类3家、整治改造类46家。截止目前,已累计整治191家,其中关闭取缔企业174家、整治改造企业17家。 (二)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按照省要求,我市今年计划淘汰建城区35吨及以下、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10吨及以下燃烧锅炉1296号。针对1-5月燃煤锅炉淘汰进度较慢的实际情况,我市加大了燃煤锅炉淘汰督导调度力度,对各县区按月下达任务比例,每半月在张家口日报等媒体公布各县区进展情况,加之电供暖补贴政策的出台,6月以来,全市燃煤锅炉淘汰进度明显加快,当月拆除燃煤锅炉524台,上半年全市累计淘汰各类燃煤锅炉651台,完成年度任务的50.23%。 (三)深度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一是完成对钢铁、煤炭、火电、水泥等8个行业及其他重点企业的分布、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及评估工作,全市55家重点企业中有37家可稳定达标,有8家企业已停产,对剩余10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正在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治理方案。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今年省下达我市12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任务已完成8项,其他4项治理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四)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建成“机动车污染管理平台”,4月起正式联网,实现了对机动车检测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管理。计划购置2台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在城市进口及主要路段对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实时抽测,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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