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省纪委研究室副厅级主任黄利锋: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清理和纠正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省委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月15日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把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整体工作开局良好。一是迅速启动部署。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成立了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和保障组,印发了全省总体实施方案和各分组工作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11个省直牵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按照具体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各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针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时限。省直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各自领域责任单位对照八清理内容,按照政策法规制度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做到查找问题到位、解决措施到位、整治成果到位。省专项办就2015年以来巡视发现的问题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集中交办,要求限时查结,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省专项办和各市及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工作调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结合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周报告周通报制度》《问题零报告抽查制度》《问题线索查否复查制度》《督查责任制度》《督导情况通报制度》等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群众监督。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专项办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均设置了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并在河北日报、省纪委监察厅官网统一发布《关于设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的公告》。我们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举报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五是严格督导检查。为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省专项办把强化督导检查摆在突出位置,多次针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印发督导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总体来看,专项行动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成效开始显现。目前,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已经处于集中清理、解决问题的攻坚阶段。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深入查找梳理问题,逐项拉出清单,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线索,其中一些案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现将25件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1、省扶贫开发协会(省扶贫基金会秘书处)秘书长段礼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子经营谋取利益问题。段礼明以省扶贫基金会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安排其子段某使用基金会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以基金会名义与段某签订了理财委托合同书。段某共获得“佣金”168万元。调查期间,段某将“佣金”168万元退回。段礼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段礼明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2、石家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建国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在石家庄市司法局土地利用及新建业务用房合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时任该局局长王建国授意有关人员对河北碧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关照,碧禧公司中标。王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王建国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3、秦皇岛市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辉违规组织公费出国问题。2015年9月,以马辉为团长的秦皇岛市俄罗斯高端旅游市场促销团到俄罗斯进行考察。马辉作为出访团团长,私自安排两名专家持因私护照随团出访,未经请示,改变行程。给予马辉行政记过处分。 4、香河县政协原主席刘玉海经商办企业问题。刘玉海以妻子名义与他人合资经营公司,刘玉海主要负责协调关系。刘玉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刘玉海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5、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承德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何元武任大滩镇镇长期间,该镇套取粮食直补款7.96万元,挪用湿地保护项目资金10万元购买公车。给予何元武行政警告处分。 6、隆尧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景山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问题。王景山等人借国家发放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之机,先后共骗取奖励资金1161万元,王景山从中分得378.5万元,申领过程中王景山多次协调相关手续办理事宜。王景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王景山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1161万元收缴财政。 7、昌黎县商务局局长李东林等人不作为问题。2015年8月,昌黎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对某公司销售食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但未及时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上加盖公章,没有按期送达,造成案件处理延后,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李东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洪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闫江涛、居胜光行政记过处分。 8、涉县财政局原局长申新成不作为问题。涉县财政局工作拖延,致使县政府400万元债权未及时办理收回手续。给予时任财政局局长申新成党内警告处分。 9、永年县交通运输局违规进人、超职数提拔配备干部问题。刘宝虎任永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明知该局事业编制人数超编、股级干部超职数配备情况下,仍超编新进事业编制人员38名、超职数提拔配备干部26名。给予刘宝虎党内警告处分。 10、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乱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丰润区财政局共计征收已明令取消的标书工本费137.34万元,并在采购中心单独设账管理,用于采购中心日常支出及评委的佣金等。给予主管副局长陈文勇行政警告处分。 11、张家口市桥东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乱摊派问题。张家口市桥东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违规向17家房地产企业收取赞助费37万元,用于区委宣传部安排的龙泉广场专场演出文化活动。给予桥东区城建局党委书记兼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吉志刚党内警告处分。 12、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建成经商办企业问题。任建成在某房地产公司出资入股并兼职、分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给予任建成党内警告处分。 13、承德县住建局副局长于德永懒政怠政问题。承德县住建局未及时收回滞留在某公司3年之久的公租房专项资金。给予于德永行政警告处分。 14、河间市沙河桥镇原副镇长曹汝海等人工作失职问题。沙河桥镇政府原副镇长曹汝海等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两名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给予曹汝海、民政所原所长谢振海、包村干部秦俊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现任民政所所长周继领、包村干部姜爱菊行政警告处分。 15、高邑县音体美中学乱收费问题。2013至2014学年度,高邑县音体美中学乱收费约190万元。给予校长王喜胜党内警告处分。 16、阜平县大台乡司法所所长王照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王照平担任个人独资私营企业阜平县鑫晔施工队的法人代表,违规经商办企业。给予王照平行政警告处分。 17、阜城县霞口镇城建所乱收费问题。霞口镇城建所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审核过程中,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租车及照相费用共计1.12万元。给予霞口镇主管副镇长高焕明、城建所所长王学华党内警告处分。 18、清河县水务局副科级干部倪华贵经商办企业问题。倪华贵与其子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公司,倪华贵任公司监事,违规经商办企业。给予倪华贵党内警告处分。 19、万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所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万全县白郭线洗马林地界新建超限站工程由万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具体负责实施,该所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将该工程发包给某公司承建。给予公路路政管理所所长武法忠党内警告处分。 20、文安县孙氏镇司法所所长王爱民懒政怠政问题。2015年12月11日,文安县对孙氏镇一村、二村村西垃圾未清理问题曝光,孙氏镇明确要求由王爱民负责该问题整改工作,直至2015年12月18日县环境办检查时,仍未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给予王爱民行政警告处分。 21、涞源县环保局水堡中队中队长许志鹏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2月以来,水堡镇龙家庄村附近煤场因违规操作且技术落后,发生粉尘污染环境问题,许志鹏监管不力。给予许志鹏行政警告处分。 22、定州市旅游文物局副局长曹祖旺等人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月26日,存放在定州市文管所临时文物仓库的部分文物被盗,2015年6月30日被盗文物全部追回。经查,定州市文管所存在带班领导不在岗、值班人员没有对临时文物仓库进行巡视、文物整理移交不及时问题。给予时任定州市文管所所长高云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旅游文物局副局长曹祖旺、文管所副所长巴亚军党内警告处分。 23、迁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符雪松违规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和医护人员等问题。符雪松通过私自写条、打招呼方式违规录用2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医护人员。符雪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符雪松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4、饶阳县发改局懒政怠政问题。饶阳县发改局存在超时限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审批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等问题。给予饶阳县发改局局长何卫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审批科科长李丽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工作人员王红先、李亚宁、刘素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工作人员耿雅静行政记过处分。 25、辛集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曹利云不作为问题。2015年,辛集市自来水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名职工触电身亡。曹利云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曹利云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通报的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全面自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下一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将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深挖问题线索,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一是积极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当前,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省专项办将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一些市县存在的等待观望、被动应付、没有实质性进展等问题,确保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二是梳理深挖问题,督促主动整改。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省专项办将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深挖问题,摸清底数,逐条立项,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当前,各项制度都已出台,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周报告周通报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坚决防止漏报、瞒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省专项办将加大督导力度,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专项行动关键在“清理”、要害在“问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执纪问责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执纪,对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被动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每月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更好地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专项行动要解决的都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将查找的问题、制定的措施、整改的进度、取得的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省专项办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积极宣传活动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在这里,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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