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
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长城网7月21日讯(记者 赵志铎 张晓琳 田梦)21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对《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与省商务厅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安静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实录如下: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赵志铎 摄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继出台了有关文件,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百日攻坚会议,我们这次发布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我省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省商务厅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安静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乔主任进行发布。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长城网 赵志铎 摄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乔晓林 各位记者、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将《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有关情况给大家做个介绍。 2017年1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根据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指示,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6月22日以冀政发〔2017〕6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在《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广采众长,收集了大量省内省外的相关资料和先进经验做法;我们集思广益,先后4次征求了13个市及30多家相关单位的意见;我们广泛问计于民,多次到各地和开发区及外资企业中进行调研、组织专家咨询座谈;为抢抓先机,我们加班加点,数易其稿,力求使《意见》“最接地气、最好落实、最具成效”。在此过程中,各方就《意见》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吸纳和反复修改。历时五个多月的精心打磨,《意见》日臻完善,出台伊始即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好评和一致认可。更为重要的是,《意见》的起草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许勤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王晓东副省长亲自调研并多次组织研究,可谓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郝杰成副秘书长亲自指导,省政府办公厅及商务厅的领导和同仁们参与起草,在座的各厅局领导对《意见》起草给予了鼎力支持,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意见》的顺利实施,做好我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更好地聚集国内外优质资源和引导外资投向,下面我就《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国发〔2017〕5号文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三个方面,围绕放宽准入限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等提出了20条措施。这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资本流动性减弱、跨国投资规模缩减的大背景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展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应对世界范围保守主义和孤立主义倾向抬头,积极倡导经济全球化,实现我国制造业振兴、服务业开放、产业转型升级而做出的重大举措。国务院5号文的出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带来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高潮。 国务院5号文发布后,在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部分省、市、县及开发区先后发布有关招商引资政策,以期在新一轮对外开放中抢占先机,率先发展。对我省而言,由于经济外向度较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综合竞争优势差,缺乏对优质外资的强大吸引力,外商投资规模小、项目少、质量低,外向型经济发展慢,尤其是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性和影响力明显不足。面对这些问题,落实好国务院5号文将是我省当前加强利用外资,推动对外开放工作进入新阶段、再上新水平的重大机遇;也是我省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和管理经验,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重大机遇,也是我省引进海外人才和技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意见》的出台将成为我省外向型经济步入快车道的催化剂和新引擎,必将把我省的利用外资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政府安排,为尽快提出我省落实意见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下,省发改委、商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全力开展落实国务院5号文相关工作。一是成立起草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及省相关职能部门等16个部门参加的落实意见起草小组。同时拟定工作方案,对责任分工、时间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开展咨询座谈,深入基层调研。多次组织专家咨询座谈,向外资企业、专家学者、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招商公司等问计问策、听取意见。同时组成多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开发区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外资企业的诉求以及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利用外资一线人员对招商引资政策的想法和思路,征求社会各界对我省招商引资政策的建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对策措施。对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按生产要素保障、资金奖补、融资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公平竞争、政务服务等进行归类,共整理出9类31条问题。针对问题逐条明确责任分工(共涉及省11个部门),各责任部门逐项与我省原有政策、国家现有政策、先进省份做法进行对比,提出我省招商引资的政策和建议。四是注重借鉴吸收发达省份经验做法。在起草过程中,注意广泛搜集其他省市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逐条加以研究、吸收和创新,力求措施有针对性、更接地气。 5月11日,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5月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6月22日以冀政发〔2017〕6号文件正式印发。 三、主要特点 《意见》是我省第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在此之前,我省主要是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用外资相关优惠政策,省级没有统一的对外招商专门优惠政策。《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若干政策措施,不仅有省级层面的优惠政策,更多的是为各市县及我省各类开发区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提出原则和指导。《意见》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我省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方向。《意见》中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提出“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实行应放尽放、非禁即入。”按照国家“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降低外商准入门槛,同时对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特种机器人等七大新兴产业实行重点鼓励。鼓励外商投资环京津休闲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参与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外资参与我省各类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等。 二是突出以降低企业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招商引资新政策。实施具体支持政策来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和运营成本,加大奖励补贴的力度。减少项目审批环节,降低企业设立的制度性成本,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保障项目用地、用工、配套设施等各类要素需求,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同时对引进科技创新和海外人才也都明确了具体奖励标准。《意见》要求各市和省级开发区都要在三季度前出台相应的鼓励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 三是突出我省承接外资的重点支撑平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五个重点对外合作平台,包括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冬奥经济开放合作新引擎,各市优势产业特色集群、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我省的投资促进网络等,形成外商投资的重要承载地和主战场。 四是突出河北自身的招商特色和政策创新。我省在国家规定的法定权限范围内,在借鉴吸收外省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如:提出2017年底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局制度,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审批”,对重大外资项目畅通上门服务、企业免跑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领办代办制;建立外商投资省市土地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地价和占补平衡问题;在河北建立人才引进发布机制,聘请“燕赵引才大使”;整合上市公司资源,为重大外资项目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充分发挥海外侨社团桥梁纽带作用,依托“河北·侨梦苑”等平台吸引更多侨商和外商到河北投资兴业等等。这些都是极有河北特色的支持政策。 四、主要内容 我省《意见》围绕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打造对外合作支撑平台、确保外资政策落地落实等5个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强调抓住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有利机遇,实行应放尽放、非禁即入。结合我省实际,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及相关领域,鼓励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创业发展,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制定吸引外资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主要列出7条降低企业成本的具体举措,包括: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局制度、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服务、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奖励、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对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外资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需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用工需求并提供培训服务等方面。 第三部分,“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统一的内外资企业审批标准、外资企业同等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等。 第四部分,“打造对外合作支撑平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5个对外合作的支撑平台:打造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借势冬奥培育开放合作新引擎、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增强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聚集外资能力、完善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促进网络。 第五部分,“确保外资政策落地落实”。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出4条具体保障措施: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外商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对利用外资工作的考核奖惩。 接下来,我们将提请省政府对《意见》逐条进行责任分工。并将《意见》翻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等多国语言,在各大媒体网站予以发布。 主持人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通报所属媒体。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一、香港经济导报:请问我省出台的《意见》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在哪些方面是外省没有的?为什么这么制定,基于几点考虑?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在起草《意见》的过程中,我们结合我省具体问题,积极大胆地进行探索创新,在营造良好环境、便利化服务等方面提出更具吸引力、更具竞争力且有河北特色的支持政策。力求措施有针对性、接地气(如耕地占补平衡等)、有力度(如产业引导基金、税收优惠)。《意见》中的一些措施极具河北特色,如:提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局制度,2017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审批”,对重大外资项目畅通上门服务、企业免跑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领办代办制。这是我省的独特创新。还比如,建立外商投资省市土地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地价和占补平衡问题;在河北建立人才引进发布机制,聘请“燕赵引才大使”;整合上市公司资源(比如“壳资源”),为重大外资项目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也是河北的特色;还有文件中提到的对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等。 我们之所以要做这些突破和创新,是希望通过落实好国务院5号文、通过《意见》的出台为我省外向型经济步入快车道加入催化剂和新引擎,使我省的利用外资工作迎来一个新的高潮! 二、河北日报:请您分别介绍一下《意见》出台后,我省对外开放政策跟以前相比,会有哪些比较大的调整或者改进,以及我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政策的历史沿革?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正如我之前在政策解读中所说,《意见》是我省第一次系统制定的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之前,我省利用外资领域一直是按国家制定的政策措施来执行。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历史上有过两次比较大的调整,在这里简要说一下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利用外资优惠政策)的历史沿革: 第一次调整是在1980年9月、1981年12月,我国分别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普惠政策,是超国民待遇。2007年3月我国颁布《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执行25%所得税率,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终止。这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一次大变革。 第二次调整是在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统一要求,清理规范本部门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1月17日国发〔2017〕5号文件对外发布,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这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又一次大的变革。 这次大的调整,有其深刻的背景。利用外资一直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利用外资又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当前,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复苏动力不足,跨国公司投资意愿不强。世界范围保守主义、孤立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抬头,发达国家鼓励制造业回流,对外投资规模减少。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纷纷出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与我国的竞争加剧。我国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优势也在减弱或消失。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允许各地自行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可以说正当其时。对我省而言,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更多更好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实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一次重大机遇。我们认识到,谁率先出台政策,谁的政策最实最有吸引力,谁就抢占了对外开放新高地,争得了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先机。因此,大家一直是分秒必争,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适合河北发展需要的利用外资政策。 三、中国经济时报:一些外资企业反映,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竞争的问题。我注意到,这次在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文件里,都提到了公平竞争方面的内容,请问在这一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的措施?还有,您会有什么政策预期?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乔晓林:中国政府一贯要求,对内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这次不管是国家还是我省的政策措施都以此为重点,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证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我省《意见》中的第三大部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用了大量篇幅,制定出一系列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主要包括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平保护知识产权、公平融资环境渠道和条件、公平注册资本制度等等。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对最先出台的几个省级政策以及一些开发区的政策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有吸纳,有超越,有创新。我觉得我省的《意见》是比较全面,且是符合河北实际的。 省商务厅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安静。长城网 赵志铎 摄
四、长城新媒体集团:我省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多项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请问,在推动这些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考虑? 省商务厅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安静:根据《意见》,我省在外资政策落地方面重点是强化“四个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河北省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调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把我省制定的扩大开放、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项目推进机制。主要包括新增和存量增资项目的推进、外资到位督导、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和领导分包等措施。通过实化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廊坊经洽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履约落实、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我省重大项目引进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是完善外商投诉处理机制。重点是强化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原则,对重大外商投诉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限时解决。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强化正面激励,明确对利用外资成绩突出的市县和开发区给予奖励;同时严格问责措施,对利用外资工作不力、长期没有起色的予以严肃追究。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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