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若干规定》引领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中共河北省委发出通知,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印发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8月3日《河北日报》) 《若干规定》全文六个部分,分别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反对官衙作风,注重提升工作实效;多做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强化担当精神,勇于直面矛盾问题;维护班子团结,增强常委会整体合力;严守政治纪律,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细观此次《若干规定》,具有“深、严、实”的三大特点。一是“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向明;二是“严”,省委律己严,处处体现率先垂范;三是“实”,措施实,操作性强。不难发现,《若干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体现了始终向党中央对表看齐的政治自觉,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走形式”的担心少了,“一阵风”的顾虑淡了,“走着瞧”的心态纠正了,头脑中的“紧箍咒”越勒越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 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也要看到,“四风”积弊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根除,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为此,只有丝毫不懈怠、不放松,乘势而上、持续用力,才能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使良好作风真正在干部队伍中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这也是河北省委制定《若干规定》的初衷。 作风好不好,关键看领导。无论是增强“四个意识”,还是强调实干实政、改进调查研究、强化担当精神、维护班子团结、优化政治生态等,《若干规定》中处处体现出领导带头的鲜明导向。可见,“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带头就是鲜明的旗帜,上级垂范就是无声的命令。正如俗语所言“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要靠领导一级一级抓,靠以身作则一点一点带。只有领导言行一致、树起标杆,才能上行下效。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抓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不是“雨过地皮湿”,而是一种常态,根植于“严”与“实”的高度契合,是各级领导自觉坚守的准则。历史和现实,信仰和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紧绷政治之弦、高擎风纪之帆,锲而不舍抓下去,确保党员干部的作风状态跟得上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安子州) |
关键词:河北,改进领导作风,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