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评]女员工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尴尬了谁?
近日,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女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休完产假之后随即提出辞职,在这名女员工怀孕期间照常给她发工资、交社保的公司表示“很受伤”。事情一经报道就在网上引发热议。 刘鹏:从道德上指责“隐孕入职”者的同时,我们明显还有必要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的出现。按理来说,怀孕女性也是弱者,而且他们也是社会甚至人类延续的最大贡献者,法律保护她们理所应当。但她们为何要利用法律,将自己变成一个弱势的“恶人”,将用人单位变成“受害者”?简而言之,“隐孕入职”是怀孕女性被逼出来的无奈之举,它是对全社会、多层面“关爱怀孕女性职工”的一种呼唤! 王李和:试想一下,如果在求职前坦白怀孕事实,相信公司不会录取她,这种情况已经成为职场“潜规则”,这位女员工的行为也许是“无奈”。其实在法律上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怀孕期间该以什么样的规则上班,或者应该尽到什么样的义务,但是笔者认为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该尽到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互相算计。用人单位除了争取经济利益还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遵守法律。员工也应该努力工作,在怀孕期间尽己所能,为单位做贡献。即便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贾悦:在这件事情中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隐孕”的女性通过欺骗想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并且不让社保断档只能说明其一人的人品低下,是断然不能代表所有勤勤恳恳工作的女性。笔者希望,这件事情通过报道不是唤起企业方对于职场女性更严格录用标准,不是为辞用认真工作的怀孕女性寻求坚定信心,而是呼唤社会再一次正视女性在工作中的生存压力,也为保护女性权益树立边界,不让钻空者肆意得逞,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女同胞都受到保护,都得到尊重。 |
关键词:女员工,入职,怀孕 |
责任编辑:孙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