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余种药物下月起降价
昨日(1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将从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为15%。 据了解,此次调价的药品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必须在2月1日当天按时调整相关的药品价格,原执行的零售价格高于调整后价格的要按时下调,低于调整后价格的要继续按原定价格执行,不得提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调价药品中未列剂型和规格的药品,有关生产和经营单位要按要求于2013年1月25日前报到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省物价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限价的具体药品、型号可以在河北省物价局网站上查询。 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下调 本报讯(记者秋凌)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我市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标准。 根据规定,我省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标准,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的,由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的,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的,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三年后自动取消。 服务内容包括:保存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接转、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出具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
关键词:药物,药品,降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