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地铁逃票可学学巴黎
16日,多家媒体报道,上海地铁公司一年因乘客逃票至少损失1000万。“疯狂逃票无人管,浦东龙阳路仅一个出口,下班高峰,1分钟逃票16人。” 说实话,有地铁存在,逃票现象就不可能完全杜绝。但在上海,不少人把逃票当成了家常便饭,被逮住后也没羞愧和忏悔意识,简直有点肆无忌惮了。在批评逃票人诚信流失的同时,也要多反思轻微的逃票处罚制度。 换言之,不仅是上海的地铁,诸多地方对于逃票行为的处罚和治理,恐怕都还不够规范、细致和法制化,所谓的处罚多是“补缴票款”了事。既没有信用监控,也没有相应处罚,极低的逃票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逃票行为。 面对肆无忌惮的逃票行为,我们不妨学学巴黎的“惯常舞弊罪”。据报道,巴黎的地铁全凭电子检票,从来不管乘客有没有凭票进站。但是,巴黎地铁的逃票现象却并不多见,原因有三:其一,巴黎地铁有专门的稽查队伍,神出鬼没,执法如山。如果没有票或拿了过期的票,即罚款票价的10倍。如果检查出来是拿着别人的月票,则罚一张月票的价钱。其二,逃票者会被记录在案,作为个人诚信档案记录的一个污点。其三,2001年底,法国的《日常安全法》设立一项新罪名,凡是一年之内逃票10次以上者,就犯下“惯常舞弊罪”,最高量刑为6个月实刑及7500欧元罚款。 将逃票和个人信用、刑罚联系起来,加之严格的经济处罚,谁还敢轻易逃票呢?谁愿意因为几块钱而坐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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