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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法混淆 扯不清官员亲属经商乱象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7 10:5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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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日前发布的调查报告称,目前多数公职人员反对上缴亲属违规经营所得。这个报告披露的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公职人员反对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省部级单位的公职人员表示同意的仅为22.2%,反对的为38.3%。报告表示,公职人员对于应否将直系亲属的违规获利上缴国库的认识程度“触目惊心”。

  在目前整个社会对于权力腐败切齿痛恨的氛围中,该调查显示的结果令民众不满。不过,这份报告中使用的“违规经营所得”却是一个让人疑窦丛生的概念。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公职人员亲属,他们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而不是某种“规定”。如果说确实有什么“规定”存在,那么,与法律是一致的,就是多余的,与法律是矛盾的,就是不合法的。因此,只应该有“违法经营所得”的概念,而不存在所谓“违规经营所得”的概念。

  对于“违法经营所得”,法律早有规定,必须由司法机关没收,而不是由经营者上缴,这种没收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法律行为。一个企业即使是公职人员亲属开办的,只要其违法经营,司法机关在执法时就不可能去征求这个公职人员的意见。很显然,这一调查设计了一个“伪命题”,根据这样的命题得出“多数公职人员反对上缴亲属违规经营所得”的调查结论是必然的。但是,报告仍有它的价值所在。“违法经营所得”与“违规经营所得”,一字之差,反映的问题实质是,在我们的经济运行环境中,确实存在以“规”代“法”的现象,以至两者之间的界限出现了模糊。

  在我国目前的经营环境中,权力对经济的渗透表现得相当严重,并且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公职人员亲属从事经营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个公职人员的权力有多大,与其亲属,特别是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规模形成了一种牢固的正比例关系。正像这个调查报告所说的那样,公职人员亲属依靠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经商办企业,获得稀缺资源,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既导致了市场的竞争不公,又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而规范这种现象的关键,有待于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要限制政府渗透经济运行的权力。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权力过大,必然会放大公职人员亲属从事经营活动的能量,使市场竞争失去公平,甚至使一些违法经营活动蒙混过关,从而对经济运行造成负面影响。

  由于我国的法律尚不健全,导致市场竞争出现扭曲,“拼爹”现象泛滥,民众对此深有不满。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只要将法律放在最高位置,不给公职人员以特权,也就是做到“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那么,公职人员亲属即使参与经营活动,也只能遵守市场规律,像普通民众一样辛苦打拼,他们一旦出现违法经营活动,也难以从担任公职人员的亲属那里得到荫庇。只有这样一种环境建立起来,让公职人员亲属与普通民众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市场才是健康的,公职人员亲属的经营活动也才能得到舆论的宽容。(特约评论员周俊生)

关键词:违规经营,亲属,所得,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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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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