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捐款回馈”有些变味儿
“今后捐款者在遭遇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救助,并可获得相应表彰。”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盐城市红会通过了《捐薪会员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建立捐薪回馈激励机制。此办法招致网友炮轰,有人把其称为“生命交易”。 从制度本意看,“捐薪回馈激励机制”是个好东西。一方面,它通过“捐款人遇到困难优先获得救助”,充分保障捐款人的利益,彰显“好人有好报”的理念;另一方面,对不同级别的捐款人授予相应称号,可以从精神层面鼓励公众捐款。直观上看,此举至少不是坏事。 然而,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你所回馈和承诺的,未必是别人想要的。做慈善不同于商场促销,买不买某件商品,很多时候是由打多少折扣及送什么赠品决定的。公众参与慈善,本质而言都是出于爱心,不求回报的。 更进一步说,“捐款者可优先获得救助”是不是也值得商榷?公众向慈善机构捐款,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从私人财产变成了公共资金。而公共资金理应按最大公益化的原则按需使用。从这个意义上,“捐薪回馈机制”有些变味。 爱心如何激励?不是挖空心思地讨好公众,而是堂堂正正地做好自己。因此,慈善机构的当务之急是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让公众知道每分钱都花到了何处。如此,则不必担心没捐款。-吴龙贵(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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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捐款者,优先救助,捐款回馈,生命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