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光头令” 是企业还是尼姑庵?
4月17日《钱江晚报》报道:80后女孩小晓(化名)在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层,感觉一直蛮好。春节过后,公司例行召开了管理层会议。会上,老板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了每人奖励1万元,不剃的罚1万,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辞退。另外,拿了钱之后,光头要保持每月一剃,否则也要罚钱。 光头奖创意,庙里的和尚一定会举双手赞成,如果在寺庙当中发放,不仅人人可得一万元奖金,而且会因为遵守公司规定而个个成为公司模范。然而,企业是宗教单位呢还是生产经营单位?其员工要遵守哪一种宗教的清规戒律? 企业只有管理的权限,没有侵犯人身自由的权力,更不是宗教团体。其员工不仅有个人发型自由,更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其身份既非和尚,更非尼姑,岂能把宗教的清规戒律移植到企业管理中来? 企业管理理念推陈出新,这是一件好事,任何一个企业团体,都需要不断引入新鲜管理理念与企业文化来滋养企业精神。这不仅无可厚非,反而还很有必要。但任何一件事情都应当遵守规律和底线,企业主不是奴隶主,企业管理不是约束人身自由,任何企图通过歪门邪道来达到所谓管理效果的想法,都只能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背道而驰。南门立木可以达到树立威信树立诚信的目的,但指鹿为马则只能使言论自由万马齐喑。 心理咨询师认为,老板内心有一种美好的期待,想通过标新立异的方法试图刺激管理层,从而得到一种重新开始的感觉,同时也体现企业的执行力。“从新来过”,万象更新,新春伊始之时,每一个企业都希望再烧三把火,如此才显得生龙活虎。然而,歪门邪道怎么可能与标新立异划等号?出洋相怎么可能算先进管理理念? 有网友通过视频反映某餐饮企业“鸡血”培训视频,有人指是洗脑式培训,那么,企业无论如何标新立异,都不能用宗教的方式,更不能用洗脑的方式来进行。“光头奖”的目的,无非是想用这种怪异的方式,达到对员工洗脑并进而随心所欲驾驭员工灵魂的目的。可惜,还有那么一些具备正常思维不为金钱所动的员工在,因此才有了这件事情的曝光。 表面上看,男员工剃光头无所谓,反正当下某些演员导演都流行“光头族”,然而只要遵守了该“剃头令”,你就是听话的人,也就是俯首称臣的臣民。尴尬恰恰发生在女性员工身上,上班时当一天“尼姑”大家都在“尼姑庵”里还好说,一下班之后走在路上坐在公交车上,岂不就成了另类?如果再到谈婚论嫁或者结婚典礼之时,以光头对情郎,岂不是一件极其难看又极难说清楚的事情?是哪个庵里跑出来的尼姑还是时髦美女换了光头新潮发型?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还谈什么企业文化?”对于这种企业主,恐怕无法再谈什么企业文化,而应当首先给予心理辅导。“光头奖”首先预示其心理走火入魔,妄想自己是员工精神的主人。其次证明其法律意识淡薄,妄想用钱可以支配法律、控制员工人头。因此心理辅导之余,还要法律知识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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