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否认垄断不如体现国计民生
针对“国有企业效益好主要是由于垄断,甚至将国有企业与垄断等同起来”的观点,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就企业来说,任何一家中央企业都不是垄断企业。只能说,一些带有自然垄断或国家行政垄断性质的行业在经营上没有完全放开。(5月9日《光明日报》) 央企效益好是否“主要由于垄断”或可一辩,直接否认央企垄断的事实则未免不智。拿“每家企业的业务都是多元的”来证明“任何一家中央企业都不是垄断企业”,我实在不知道这个证明逻辑该如何去理解。垄断企业也是可以多元经营的,更何况央企诸如房地产之类的辅业,本身就大有问题。作为常识,垄断肯定是与竞争相对而言,要证明“任何一家中央企业都不是垄断企业”,首先应该证明央企所在行业都允许民企进入,然后还要证明这些行业都存在充分竞争。 事实果真如此吗?“一些带有自然垄断或国家行政垄断性质的行业在经营上没有完全放开”,这本身就是绝对的垄断;还有很多看似放开了的行业,比如石油、电信、电力等等,但仅限于央企与央企之间的所谓竞争,充其量只是一种伪市场化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垄断本质;此外,当然也有一些在竞争性领域经营的国企,但即便是竞争,其国企身份也为其带来各种“好处”,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 同一个体制内部的“一家独大”或者“几家分食”,永远不可能产生对消费者有利的市场竞争行为。否认央企垄断无非是要证明央企利润皆是来自竞争,但是,一些央企的巨额利润恰恰是建立在“与民争利”的基础之上。水、电、气、油,莫不是在“民众可以承受”的冠冕堂皇下涨个不停。垄断是一种真实的市场现状。一面认定“任何一家中央企业都不是垄断企业”,一面又特别强调“打破行政垄断必须确保国家安全和产业安全,且能够提高效率”,本身就是自相矛盾。“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国企的重要性无可替代”,其实,这才是国资委专家真正想强调的。 关于国企重要性,一个最常见的说法是关乎国计民生。不得不说,这也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既然口口声声说国企关乎国计民生,为什么不能让公众真实感受到?正如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言,“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国企巨额利润与普通公众没有半毛钱关系,反而动辄通过涨价来与民争利,这哪里能体现什么国企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呢?国资委专家与其否认央企垄断,不如让央企真正体现国计民生,慷慨地给国民更多分红,让公民真实受益于“全民股东”身份,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舒圣祥) |
关键词:国有企业,垄断,国计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