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奥德房地产公司 受让国有用地未缴税受查处
邯郸市奥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受让国有建设用地后,未及时申报纳税,日前被地税机关查处,补缴税款9766575元。 据了解,邯郸市奥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处邯郸县南堡乡常张策村,成立于2010年3月,当年未设置账簿。2010年4月10日,该公司与邯郸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金241150000元,未申报缴纳契税和印花税,被邯郸市地税稽查局发现并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缴其少缴的契税9646000元、印花税120575元,合计共9766575元,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对纳税人少缴的印花税120575元处以0.5倍罚款;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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