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祥房地产未如实申报纳税受查处
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至2010年间,采取隐匿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1779170.89元。经地税机关查处,该公司已于近期补缴了税款、罚款和滞纳金。 在检查大名县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时,邯郸市地税稽查局发现该公司存在土地面积账实不符、纳税申报不实等问题,通过实地测量、相关数据比对等方法最终查实,该公司在2009年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共计25255.90元;2010年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共计1753914.99元。两年间,少缴税款合计1779170.8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目前,该企业已将全部查补税款1779170.89元、罚款779178.77元及滞纳金缴纳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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