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没事 卖酒担责?
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南嵩县国土资源局大量订制高价特供酒用于请客吃喝,自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消耗掉3000瓶特供酒,价格为94.6元/瓶,总合同额为28.38万元。15日记者获悉,嵩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处理。
舆论压力之下,处理结果终于姗姗来迟,但这是什么样的处理呢?大吃大喝、浪费公帑的官员们无一人被问责,该部门也只得到一个“罚酒三杯”式的通报批评,而提供特供酒的锦源山庄总经理却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被免职处理。难怪网友戏称,这是神一般的“处理”。 报道称,锦源山庄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自负盈亏。饭店卖酒乃是正常的经营行为,既没有强买强卖,也没有栽赃陷害,何以“喝酒的没事,卖酒的担责”? 从嵩县的处理结果看,打击公款吃喝的行为有着不小的阻力。一方面,公款吃喝有着很深的现实土壤,迎来送往、公务接待、招商引资,似乎都离不开吃,这种情况下,治理公款吃喝必然引发反弹。另一方面,治理公款吃喝,还面临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嵩县国土局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这显然不是个别现象,该县其他部门又能好到哪去?大家都在吃吃喝喝,处理了这个,要不要处理那个? 喝酒没事,卖酒担责,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问责,无法给公众一个交代。-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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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特供酒,请客吃喝,锦源山庄,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