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句狠话比不上一次务实监管
1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该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5月16日河北青年报28版) 无须讳言,当前的食品安全治理急需重典。因为它对应的不是单发与偶然的事件,而是观察者所指出的“互害型社会”。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终端,食品安全风险几乎贯穿于此种现实链条中,一些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同时又被其他的同类非法者所伤害,弥漫在整个社会空间里的,已是对此普遍的不信任与恐惧感。在这般前提下,重申重典治理,是在呼吁用法规最大程度地消弭人性过度逐利的弱点。 所以,我觉得需要商榷的只是,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就真的一定要让某些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吗?类似的话固然说者激昂听者解恨,但于现代法治社会里,却难称“非常正确”。当前,我国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机构设置与法律规定都是齐备的,相关部门只需依法治理严格执法即可。 无须言必称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但我们不能不深层追问此种狠话中的逻辑。要全力对谋财不惜害命的人使用“极刑”,事实上也隐含着一个观点:该领域内的所有不安全状况都是生产出来的。果真如此吗?不安全食品生产者当然需要被谴责,但另一个事实是,保障食品安全从来都是生产者、监管者与具体地方部门的法定责任。相反,因为“个体经济人”的道德往往靠不住,食品安全监管者的责任其实更大。在强调对不安全食品生产者严惩的同时,关于对执法者失职严格追责的声音,是否也一样不能缺失? 我无意过度解释“人头落地说”,但社会的确需要以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监管者本身。食品安全治理急需达成的另一个共识是:尽管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但它们殊途同归指向的都是不务实乃至虚无的监管。 所谓狠话,我们一直不缺,艰难的是,在浅层次的愤怒之后,还应有深层次的监管转身。-王聃
|
关键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