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张家口>>张家口

工厂未经环评被叫停 夜间“调试”偷偷开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05 08:31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张家口市万全县鼎盛铸业公司,在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直接排放废气、粉尘等污染物,万全县环保局对其下达停工令后,该企业虽然安装了环保除尘设备,但在未验收的情况下,以“环保调试”为名,夜间继续开工。铸业公司非法排污被停工

  5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万全县鼎盛铸业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厂子已经按照环保局要求停工,并且花费35万元安装了环保除尘设备,目前已经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调试。针对居民反映的擅自生产的问题,企业负责人解释说,其实晚上生产是在进行环保设备调试,调试完成后将申请环保部门验收。

  据万全县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鼎盛铸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连铸坯、精铸汽车、煤机配件,虽然有环保审批手续,但由于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所以一直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早在2012年6月11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更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立即对其下达了《万全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将该违法行为上报环保局法制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012年9月3日,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万全县环保局对鼎盛铸业有限公司下达了《万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万环罚告字[2012]5号)和《万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万环听告字[2012]5号),2012年11月13日,依照法定程序下达了《万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环罚字[2012]5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知情者告诉记者,虽然环保局下达了停工令,但是该企业一直在偷偷生产,以前是白天生产,现在是以调试环保设备的名义晚上偷着生产,环保局的处罚也没有到位,等于是一纸空文。

  附近居民代表表示,国家针对这些小规模的冶炼企业有严格的环保政策,不达标的必须取缔,全力保护环境,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显然没有达到效果。

  6月4日下午,万全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执法人员核实,该厂于2011年8月24日经万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号:万发改备字[2011]29号),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所以不能简单地取缔。同时,针对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企业没有彻底停工,拒不执行《万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环罚字[2012]5号)的问题,并且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根据实际情况,万全县环保局将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者张岩)

关键词:叫停,环评,工厂,开工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