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成立治安行动小分队加强管控
歹徒高速路扎胎行窃案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4日上午,记者获悉,高速交警高邑大队成立了治安行动小分队,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密度,并积极与辖区元氏、高邑、栾城县公安局、石安路政大队、清障救援及辖区收费站等相关部门联系,进行联防联控。网友、律师、驾驶员等纷纷对高速路扎胎行为进行谴责。 高速交警/ 成立治安行动小分队 昨晚,高速交警高邑大队向本报记者介绍,案件发生后,高速交警高邑大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所发案件及辖区治安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并成立了治安行动小分队,加强夜间20时至凌晨3时的巡逻管控力度。同时采取便衣行动,集中时间与警力对治安、刑事案件易发点段进行蹲守,有效震慑高速公路违法犯罪。 高速交警高邑大队对辖区展开拉网式排查,全面杜绝治安隐患。该大队组织警力利用一天时间,对辖区全线路段的护网、护栏、桥梁涵洞等地进行隐患排查,对破损护网、护栏登记造册,并以函告的方式通报养护工区,限期整改。 高速交警还印制了500份治安提示卡,与辖区收费站沟通,在车辆上路时发放到司机手中,对司乘人员做简单提醒,警示司乘人员高速公路切勿随意停车,发生意外情况锁好车门及时报警。 网友谴责/ 谋财害命,应予严惩 “性质太恶劣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盗窃行为了。”昨日上午,石家庄市民郭先生打来电话针对本报的报道发表看法。郭先生称,他驾车已经有五六年了,也曾经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过车胎被扎的事情,但并未遭遇行窃。“我知道车子在高速飞驰时,车胎突然开始泄气的那种惊慌,稍微保持不好就会出危险。”郭先生认为,这种扎胎行窃的行为很可能造成司机车翻人亡,“想想都可怕”。 昨日,本报的报道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热议,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还转发了本报的提醒,不少公安部门的官方微博也进行了转发。不少网友对于此事纷纷进行评论,谴责偷盗者的行为,认为简直是谋财害命,相关部门应该给予严惩。网友“一了百了”留言称,“这种行为很有可能造成司机车翻人亡,甚至引起多车连撞,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有的网友则直接称这种行为堪比故意杀人。 律师说法/ 应以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 昨日,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彦卫称,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车辆,遇到爆胎等意外极易发生翻车、撞车等交通事故,甚至导致车毁人亡。作为高速路扎胎行窃者,他们了解爆胎对高速行驶汽车的影响,明知其实施的行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对其行为的危害性有预见却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应当以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安全提醒/ 按照规定时速行驶最关键 13日,记者采访康先生时,他描述了事发当时的情况:车胎瞬间就爆了,方向盘都把持不住,滑行2000多米才把车子停好。 盗窃者到底撒的是何物?康先生、高速交警均称,在现场未发现有撒落的物品,栾城警方则称不方便透露。2008年9月3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收费站南侧三四公里处便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当时,路面上出现了一片类似于“铁蒺藜”的尖利铁片,扎破了二三十辆汽车的轮胎。那么这次歹徒是否撒的也是“铁蒺藜”?康先生称,他不确定。 碰到此类事件时,司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避免发生危险?昨日下午,有着20多年驾龄的刘师傅告诉记者,司机在高速路上行驶,一旦感觉车子有异常,车胎碾压住物品,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减速,并向安全地带停靠。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司机驾车的时速一定不要超过高速路最高限速,保持在100公里/小时左右有利于控制车辆。(记者 任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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