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凭“四证”入学
昨日(14日),石家庄市2013年义务阶段招生政策正式出台,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本地学生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来石务工经商人员持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或经商许可证明、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户持房屋租赁证明)等“四证”报名入学。 本地学生划片入学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小学毕业生110873人,初中毕业生93093人。市区小学毕业生26895人,初中毕业生23433人。预测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中,需在市区就读小学一年级人数约8000余人,就读初中一年级人数约7800余人。 义务教育阶段本地学生入学,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要求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新建小区无派出所除外),即户口、住址和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一致。不符合该原则,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需在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小学阶段由家长持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或经商许可证明、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户持房屋租赁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责任区内小学报名安排入学,或由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初中阶段外地市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以上同样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到毕业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房产证以及转出地所在区教育局出具的小学毕业生跨区转学证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提前转学手续,由转入区教育局安排就学,学生可在原小学继续学习直到毕业。因旧城改造和开发,被拆迁居民子女就学,凭拆迁协议或回迁协议,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就学。 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企事业单位所属学校,本单位子女入学,原则上在所属学校就学。民办学校按照市招生工作时间、步骤要求自主招生。 此外,市五中招收新华区小学毕业生6个班270人,其责任区及招生工作,由新华区教育局负责。回民小学的回民毕业学生由新华区教育局安排到9中就读。河北师大附属中学初中招收师大子弟。 严禁举办招生选拔考试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接受任何来源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名单;严禁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不准违背初中招生纪律,为选择优秀生而擅自收取定金、下发书面承诺书、预录通知书和口头承诺;不得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组织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学生不予学籍注册。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也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经批准的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可以进行必要的外语口语测试,但不得进行其他方面的测试、考试和面试。 为做好均衡分班工作,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共建班,不准举办实(试)验班、特长班。初、高中直升班需经市教育局审批。所有录取新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实行微机编班并由学校公示。学校要均衡配备师资力量,让学生共享均等受教育机会。 市区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招生时间安排,7月19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工作时间表为: 6月23—25日,跨区入学学生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手续。 6月28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7月4—5日,经批准的石家庄市新世纪外国语中学组织学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址由学校向社会公布。7月8-9日,组织外语口语测试。7月12日将录取信息通知学生,7月14日前办理录取手续。 8月11日前,各区教育局完成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并通知到所属学校。 8月12—14日,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15-16日学生报到。 8月17—18日,各区教育局安排公开咨询,并处理遗留问题。 各区办理跨区转学手续和外来人口子女初中报名地址 长安区:长安区政府西院(谈中街1号)桥东区:四中路小学北侧(北花市街2号付1号)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记者 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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