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号、5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会议分别表决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的程序协定》和《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境内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行动的程序协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2年中央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92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安建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王胜明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法律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黄建初的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经表决,免去苏泽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斯喜、王晓辞去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两人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请求。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常万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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