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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河北试水“营改增”运输物流业很纠结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7 08:0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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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再度迎来扩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推广至全国,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对于即将到来的税制改革,河北相关行业反响如何?记者先走访了受营改增影响最为直接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营改增”试点8月1日双扩围

  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大举措,。“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务院今年4月份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郭宏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营改增”试点,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首先宏观层面,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制显现出其不合理性。其一,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但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其中性效应大打折扣。其二,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他认为,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必然选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从微观角度来看,“营改增”会涉及到企业税负的变化。

  据了解,营改增在上海、广东等地试点以来,只有5%左右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主要是物流和交通运输业企业。“不同行业在面临营改增时会出现不同的税负变化,比如有些行业,如果无法正常获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那营改增之后,税负可能会增加。”郭宏表示。

  河北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尚未完全做好准备

  记者就“营改增”问题走访了省内运输物流企业,总体看,一些小微物流企业似乎对“营改增”的具体政策和操作程序不是非常了解。而一些大中型企业虽然已经开始寻找应对之策,但对待“营改增”的看法还是十分纠结。

  采访中石家庄一家小物流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对“营改增”只是有所耳闻,印象是未来企业税票成本更高了,但是具体怎么操作并不清楚。

  而位于邯郸市的河北熙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较为详细地研究了“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对于营改增的范围,我们认为应该全面铺开。”上述负责人表示,“否则上下游企业无法获得并且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那么谁先改,谁就得先承担增加的这部分税负。”

  他表示,对于运输物流企业来说,增值税实行后应缴的数额,即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产生的税金,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时缴纳的税金。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可以使用合理的进项税进行抵扣,进项税越多,缴纳的税款越少。

  但是实际操作的情况是,物流企业成本中的路桥收费不在抵扣范围,燃油费开增值税发票非常困难,经常拿不到。这两块主要成本无法抵扣,只能承担增加的税负。

  郭宏表示,“营改增”的宏观意义和微观问题是并存的,在微观层面部分行业企业面临税负增加,可以借鉴此前试点城市的做法,对行业进行适当补贴。

  5%的企业税负或有增加但会逐月下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之前的试点地区看,改革初期税负增加的企业大约占试点企业的5%。这些企业税负增加,主要与试点面小、地区少造成抵扣不足以及企业经营周期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以及资产进入更新期,这些企业的增负程度会下降,甚至减负。上海的情况就是一个例子,试点初期增负较多的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税面逐月下降,并于7月份实现全行业减税。

  当然,增负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也要主动适应改革,加快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可以采取统一结算、统一到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地方领卡加油等措施,增加企业纳税抵扣,降低税收负担。当然,试行后,河北省对省内燃油零售企业,推广集中办卡开票、ETC缴费开票等办法也将试行,或会缓解因进项发票难以取得导致的企业税负增加问题。

  “营改增”后税负下降是主流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变成11%,现代服务业的税率为6%(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外),此前缴纳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3%和5%,简单对比这不是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吗?

  但事实上,来自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显示,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是略有下降的,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

  对于除有形动产租赁之外的现代服务业而言,符合“营改增”试点范围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缴纳税额从改革前的5%营业税直接降低为改革后的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达到了40%左右,税负明显减轻。

  财税专家表示,对一般纳税人而言,一般纳税人大致可以分为服务型企业、制造型企业、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由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故服务型企业、制造型企业、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之间的差异就很大。服务型企业人力资本在企业资本中的占比高,人力资本已经成为服务型企业的第一资源。其利润总额中,提供服务所创造的利润占据重要比例,除服务收入外,公司基本无其他收入来源,也没有因其他收入产生成本而引进的增值税发票。该类服务型企业会因“营改增”而没有进项税额导致税负明显增加。对于制造型企业及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来说,实施“营改增”后,每月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额,大大降低企业税负。

  郭宏教授表示,事实上从更高的层次来看,“营改增”的试点也可以看作是现有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切入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当然这需要一个科学的设计和逐渐推开的过程,需要合理地解决好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地方税收的主税种等问题。

  背景

  “营改增”新政惠及40143户纳税人

  九成多纳税户税负降四成

  本报综合讯“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普遍由3%至5%的营业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预计税负下降幅度将达到40%

  截至目前,省地税局已向省国税局移交“营改增”纳税人6.18万户,这表明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推进、顺畅运行,为8月1日系统顺利上线奠定了基础。

  此次我省“营改增”试点主要为“1+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据统计,目前我省61800户“营改增”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27300户,部分现代服务业34500户。初步判断,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3693户,其中交通运输业1928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765户。

  省国税局副局长史育红表示,在移交的6.18万户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占94%左右。“营改增”后,他们普遍由3%至5%的营业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预计税负下降幅度将达到40%。

  针对部分企业初步核算“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问题,史育红表示,从先行试点地区的情况看,改革初期税负增加的企业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大约占试点企业的5%,而且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企业。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很多与抵扣不足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步解决。但同时他表示,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可能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化,因此,需要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要加大内部改革力度,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做大做强。

  据了解,目前一些小微企业由于缺乏对“营改增”政策的了解,担心纳入试点后,原来地税核定的纳税定额转到国税征管后会提高。省国税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移交后,原来按规定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税收一律不变,今年内经营规模没有明显增加的,核定的税额也一律不调整。另外,“营改增”试点后,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小贴士

  “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营改增”从8月1日起试点,相关企业该怎样报税呢?省地税局表示,增值税真正实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是从9月1日开始。8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因此,机关纳税人还继续在原地税主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9月份后,“营改增”纳税人不再在地税部门申报营业税,转到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但其缴纳的城建税、所得税等依然在地税申报。

  另悉,“营改增”试点保持了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同时,“营改增”还确定了相关的免征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应该及时了解并提请备案或提出申请。

  影响

  “营改增”短期内致省财政税收减收

  本报综合讯从长期看,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取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培育地方税体系,理顺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这是涉及河北省长远利益的大问题,需要加强研究谋划,做好各项改革测算,未雨绸缪,打好提前量,为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做好准备。

  从短期看,最主要的是会造成一定幅度的减收。“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从试点地区实施的情况看,一定幅度的减收是不可避免的。河北省财政厅厅长、河北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邢国辉介绍,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推进,也必然会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同时,由于增值税不受企业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税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营改增”也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因此,从长远看,“营改增”对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是一个利好。总的来看,“营改增”对贫困县影响也比较小。河北省贫困县绝大多数是山区县或农业县,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慢、规模小,税收贡献较低。以石家庄市为例,全市贫困县资产租赁服务业税收仅占营业税收入的1.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4%)4.9个百分点。同时,今年仅省级就安排了11个亿的扶贫资金,在体制上对贫困县也有照顾,可以保证贫困县财政正常运行,不受影响。(记者袁伟华)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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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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