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招录总数10%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兵
公务员招录总数10%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庭或将优先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抓好2013-2014年征兵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解决依法征兵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国企5%名额招聘退役士兵 《意见》细化大学生退役士兵依法优先考录公务员、竞聘事业单位职位、选拔为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措施办法。 2013年至2014年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依法列入定向考录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职位的对象。 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由用人单位直接选聘就业;报名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可直接特聘办理有关手续。 同时,《意见》还明确,省内国有企业每年要拿出新聘用员工总量的5%用于招聘退役士兵。 义务兵家庭或将享住房保障 《意见》指出,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办法。 省民政厅还将会同司法、卫生、住建、扶贫等部门,指导各级研究探索义务兵家庭优先享受无偿法律服务、大病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扶贫帮困等方面优惠政策的措施办法。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意见》特别指出,从今年夏秋季征兵开始,由省民政厅指导各级把走访慰问悬挂“光荣军属”牌、送立功喜报等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制度化、规范化。 我省将研究建立兵役执法制度 据悉,今年我省首次对男性青年实行普遍性兵役登记。 今年起,全省将建立男性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把是否依法登记、依法服兵役作为录取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人员、招生、劳务输出、出国(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必备的硬性条件。 《意见》规定,我省将研究建立兵役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建强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方式,细化处罚办法,严肃处理不依法登记、不依法服兵役的人员和不依法优抚安置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新闻新招录大学生可保学籍入伍 今年省政府征兵办公室与省教育厅联合起草了“致大一新生的公开信”,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大一新生。 记者昨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公开信》要求,被招录大一新生可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并可享在校大学生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有入伍意愿的大一新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或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报名,按照当地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 定兵后,由学生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录取考生所在高校为其注册并保留学籍,办理学费资助事宜。
|
关键词:公务员,招录,退役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