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新规:退役士兵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优先录
7月17日从省政府征兵办了解到,为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抓好2013-2014年征兵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就解决依法征兵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据介绍,该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进一步细化了大学生退役士兵依法优先考公务员、竞聘事业单位职位、选拔为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措施办法。意见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2013年至2014年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依法列入定向考录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职位的对象。大学生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录或聘用。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同时,该意见还明确,省内国有企业每年要拿出新聘用员工总量的5%用于招聘退役士兵。 为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办法,该意见要求,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办法。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现行支出责任,探索各级政府分级负担机制,确保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关键词:退役士兵,公务员,优先,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