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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涉罪谁来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6 17:0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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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王“大师”只是精于耍蛇,现在才发现,这位“大师”更精于耍人。

  《东方早报》评论部主任任大刚先生在微信圈里发来一篇“短命大师”,总结了“大师”的成功之道。我倒觉得,“大师”并不短命,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名列“人体特异功能”名人榜,到今天仍活跃在行医风水气功杂耍乃至招商引资的舞台上,能不谓“长命”?

  信仰一缺失,“大师”便盛行。但信仰这类东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禁是禁不了的,抓也抓不完。再说,凭什么抓“大师”,耍蛇有罪吗?合影有罪吗?盖五层别墅秀劳斯莱斯有罪吗?

  就算是“大师”对反伪斗士叫嚣,“我用气功隔几十米都能戳死你。”直到今天,也没见事实发生。所以,这种“夸大话”没啥人管,更没有法律来管。

  但在《新京报》的长篇报道中,有关“大师”的一个细节,法律不能不管。以下是原文照录:

  王林常常会觉得遇到的都是忘恩负义的人。他说自己曾帮宜丰一个黄姓企业家买地。领导批准后,他帮企业家送了50斤黄金。后来他和这个企业家发生纠纷。企业家威胁他如果不给几千万,就将王林给领导送礼的事情说出去。王林慨叹,为了息事宁人,“拿了1000万给他”。直到现在,那个领导还不知道这件事。“我王林真是做了大好事,那领导听到都得哭。”

  自述“帮企业家送了50斤黄金给某领导”,这等于是在自我举报。在刑法上,“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在数额上通常划定在2万元。50斤黄金,远超立案底线。从“大师”的后续行为来看,他也知道,这事是不能“说出去”的,因此还被迫“拿了1000万”来封口。但现在事情暴露了,面对“大师”的自我坦白,我们的反贪部门怎能袖手旁观,难道还怕“大师”远隔几十米就“戳死你”?

  事实反复证明,对待“大师”,司法介入是最有效的揭穿。在法治社会,有法不依、有案不查才是更大的邪门歪道。  -王琳(学者)

 

关键词:大师,短命大师,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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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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