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营改增”纳税企业成功购票 8月1日起实施
昨日(7月28日),记者从市国税部门了解到,日前,河北郡州广告有限公司从长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购了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全市首家领购到国税发票的“营改增”纳税人。省会“营改增”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营改增”试点推行进入倒计时。 截至7月20日,全市国税系统共导入征管软件“营改增”纳税人7804户。其中,现代服务业6882户,占88%;交通运输业922户,占12%。7800多户“营改增”纳税人实现了从地税部门到国税部门的户籍迁移,8月1日起,这些纳税人将彻底告别缴纳营业税的历史而改缴纳增值税了。 “营改增”作为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具有完善税制、避免重复征税的重要作用。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行业的纳税人都十分关注“营改增”后自身税负的变化情况,一些企业提前进行了测算。石药集团公司负责人认为,“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将下降1个百分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和研发,有利于服务产业的发展壮大,对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河北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和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有的认为经过测算税负会有所上升,有的认为会有所下降。 据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孙玉山介绍,“营改增”后,从单个企业看,可能有的企业税负上升,但从总体看,企业的税负是下降的,这是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必然结果;从短期看,部分纳税人税负会有所增加,但从长期看,尤其是等相关行业全部实行增值税后,所有企业的税负都将呈现下降趋势,企业的竞争力会提高,这是税制改革、政策惠民的初衷。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税部门已经从软硬件、引导员、标识牌等各方面都做好了充分准备,并制定了专项应急处理预案,针对相关业务处理、软硬件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有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制定了周密应对措施,确保8月1日系统顺利上线、发票顺利开出、试点顺利推行。(首席记者靳晓磊 通讯员王春明) 8月1日起部分小微企业暂免“两税” “国家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两税’的新政施行后,我市将有4000多户小微企业享受到这一优惠,可免税8000多万元。”昨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将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既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更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必将有利于鼓励创业,对提振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具有积极作用。”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新政实施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含税收入)。即如果一个月收入15000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额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15000÷(1+3%)=14563,然后再乘以税率3%,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约为436.89元。新政实施后,这部分税费就不用交了。 我市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从这项税收新政策中得到多少税收优惠?市国税局征管处负责人齐立新告诉记者,单从国税目前管理的纳税人情况看,我市符合这一税收优惠新政策的小微企业为4082户。据初步测算,这些小微企业每年将从此项税收优惠中受益8000多万元。 齐立新表示,市国税机关将认真做好这项税收优惠新政策的落实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从政策中受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为促进社会就业助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首席记者靳晓磊 通讯员吴筱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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