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金秋助学金8月1日起发放 并扩大救助范围
石家庄市总工会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入户助学、结对助学、集中助学等形式,一次性发放“金秋助学”救助金。 目前石家庄市“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已基本完成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特困、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考的特困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今年“金秋助学”再次提高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救助标准,并扩大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最多的上调1000元。 各县(市)区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不低于3000元 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 中专不低于10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资金较为充裕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困难职工子女 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市总救助标准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300元 石家庄市本级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5000元 专科(含高职)4000元 中专15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 本科3000元 专科2000元 中专1000元 被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技工学校录取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特困职工子女大学专科(含高职)、中专毕业后考入大学、大学专科(含高职)的 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补足差额,考入研究生的给予1000元入学救助。(记者彭丽晗) -制图/李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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