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科教文卫

石家庄金秋助学金8月1日起发放 并扩大救助范围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9 11:1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石家庄市总工会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入户助学、结对助学、集中助学等形式,一次性发放“金秋助学”救助金。

  目前石家庄市“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已基本完成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特困、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考的特困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今年“金秋助学”再次提高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救助标准,并扩大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最多的上调1000元。

  各县(市)区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不低于3000元

  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

  中专不低于10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资金较为充裕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困难职工子女

  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市总救助标准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300元

  石家庄市本级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5000元

  专科(含高职)4000元

  中专15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

  本科3000元

  专科2000元

  中专1000元

  被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技工学校录取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特困职工子女大学专科(含高职)、中专毕业后考入大学、大学专科(含高职)的

  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补足差额,考入研究生的给予1000元入学救助。(记者彭丽晗) -制图/李会

关键词:金秋助学金,发放,石家庄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