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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凶残暴力,警察没有害怕的权利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3 16:0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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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人民网安徽频道刊播的文字稿和视频披露了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此事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蚌埠市公安局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彻查此事。

  看完案发现场视频,相信稍有血性的人都会感到震惊——一名花季女孩就这样被一刀一刀捅死,甚至在她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时,歹徒还在捅,这是怎样的残忍?更让人悲愤的是,歹徒行凶时,旁边就站着两名警察,可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采取行动拯救女孩,而是等到歹徒自残倒地,才上前“将其控制”!

  无论当地警方如何辩解,以下事实无可辩驳:女孩是在两名警察的眼皮底下被歹徒残忍捅死的,她死得很冤;这两名警察本可以保护女孩不受到严重伤害的,可他们没有这样做。何以至此?未经剪辑的案发现场视频告诉我们,这两名警察害怕了,而并非当地警方声称的“反应有些迟钝”——因为害怕,所以犹豫、彷徨,只是“呵斥歹徒”或“拿纸盒砸向歹徒”,就是不敢奋不顾身冲过去搏斗,从而给了歹徒一刀又一刀捅杀女孩的充足时间!

  这番血腥场景,让人情何以堪?“有事找警察”“人民警察爱人民”......多年来的广泛宣传,让这些理念深入人心,民众一旦有事也习惯找警察,视警察为“保护神”。人民警察法第2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人民警察的主要任务之一;人民警察法第6条更是说得无比明确,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

  面对人民警察法定的职责和义务,蚌埠这两名警察难道不觉得有愧于头戴的“金色盾牌”,更有愧于每月领的薪水?人民群众生命遭受严重威胁时,出警的他们却袖手旁观,这是什么行为?这是涉嫌渎职犯罪,因为他们的玩忽职守,女孩付出了惨死的代价。

  这两名警察的行径颠覆了“有事找警察”理念,不仅让那些流血牺牲的好警察蒙受耻辱,更让民众困惑:如果连警察都不敢或不愿保护民众,大家的安全还能托付给谁?

  
再往深处说,如果连警察都胆怯懦弱,这个社会的血性和正气从何谈起?面对凶残暴力,一般民众可以害怕退缩,但警察不可以,警察的法定职责和社会担当决定其必须迎难而上,哪怕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这是警察这一职业的底线所在,也是社会正义的底线所在。警察没有害怕的权利,胆小懦弱的人可以不当警察,一旦穿上警服,就必须随时准备牺牲——这是天职。

关键词:警察,劫匪,女收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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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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