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提醒购房者:购商品房看“五证”“两书”
针对近来购房纠纷日渐增多的情况,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购房者,在选购住房时,一定要多花点心思,了解购房常识,特别要仔细查看房产商是否具备开发资质,也就是通常说的“五证”“两书”,只有选择具备开发资质的商品房,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作为‘五证’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而且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需要消费者小心的是,该凭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开发商一般是先期缴纳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将拿不到该证,成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和期房销售的标志,不具备这两个证件的销售和预售行为便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此外,消费者还要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 “两书”是房屋建成后交付给购房者的书面文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根据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后者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
关键词:商品房,五证,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