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联合发文 严禁截留私分农民的土地补偿款
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涉农专项资金;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到位……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近日联合发文,集中开展涉农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专项治理,综合治理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文件要求,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严禁有关部门、村集体组织截留私分土地补偿款。此外,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将政府承担的费用转由村级组织承担。同时,我省将开展农资市场主体专项清查活动,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 由于是多头管理,我省决定建立省委、省政府综合治理损害农民利益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省纪委监察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农民负担监管办。 成员单位包括,省检察院、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厅、人社厅、住建厅、国土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厅、审计厅、林业厅、扶贫办、工信厅、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供销合作社以及省政府纠风办、省农民负担监管办等单位。 联席会议将对全省开展损害农民利益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此外,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大协调力度,加强综合治理。据悉,我省将研究制定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查处联动机制相关制度。-文/本报记者彭丽晗杨利军 |
关键词:土地补偿款,截留私分,政府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