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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守则”不能包治百病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7 15: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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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被专家和家长批判可操作性不强的《中小学生守则》已经启动修订,空洞内容将删除。

  空与实本就是一个相对概念,如“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等中式内容,未必就不如“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当老师提问且没有指定某一学生回答时,知道答案的都应该举手”等美式规范,更何况于守则之外,还有林林总总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有形态各异的校规校纪。如果说《守则》是提纲要领的“纲”的话,那么其他《规范》显然就是更为细化的“目”。

  实际上,要么是方向性指引,要么是实践性规定,鱼与熊掌未必就能兼得。中学生守则也好,小学生守则也罢,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执行者和遵守者是学生,而制定者却是成人和教育管理者,鲜有学生这个利益主体参与,空与实也就很难形成一致性,也难以保持最绝粹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如果说学生守则是一种教育理念的体现的话,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其内容的虚与实,而在于是开放型还是封闭性,是“以试为本”还是以人为本,是应试法还是素质法,这些在教育理念上的差距,并最终通过学生守则得到体现和落实。

  现在的中学生守则,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义务强调得多,而对权利保障得少。以美式守则来看,其义务的规定之中,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权利,比如有“举手答问”的义务,也有“不想回答”的权利。相对来说,时下10条,200多字的《中小学生守则》,简洁之中透露出更多的是强迫。
    守则不过是一种行为的指引,其本身并没有规则的意义。在时下权利失衡的教育体系下,学生的权利如何保障才是最应解决的优先方向。如果减轻学生负担不能真正有所突破,如果应试教育改革不能真正取得成效,教育的现状不能真正改变,《守则》的修订就没有实质意义。总之,中小学生守则不是包治百病的“大力丸”,搞清楚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守则,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堂吉伟德(自由撰稿人) 

关键词:中小学生守则,修订,空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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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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