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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路权还是“让”路权于行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7 15: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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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陶小莫

  斑马线前,让行人先走。从16日起,南京公交行业“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正式实施。15日上午,南京市文明办、交通局、交管局、城建集团共同发布活动总体方案、礼让标准及配套政策。目前南京共有近1000条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在各条线路前期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今天开始公交驾驶员将遵循“321”的礼让标准,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

  虽说斑马线前,让路权于行人的说法没什么不妥,但给人的感觉是,斑马线的路权是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员出于慷慨礼让,让给行人了。按此逻辑,行人们即使不感恩,起码也该感激涕零。

  所谓路权,是个相对概念,机动车有路权,但仅相对于车道,行人有路权,自然对应于人行道。一个常识是,斑马线是替行人而设,这就意味着,斑马线一开始就是行人的,现在突然冒出个还路权于行人,只能说明一直以来行人的路权被机动车侵犯着,现在突然不再侵犯了,就成了“还”。“还”路权还是“让”路权于行人,虽一字之差,却含义深远。其关键点在于,我们在对待路权上的错位。君不见,为保障机动车的顺利通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成了行人过街的主流,为保障机动车少走弯路,行人要绕远才能到马路对面。
    如果我们的城市真心要还路权于行人,不仅应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的活动,更应在城市规划、道路设计、市政建设时就充分考虑行人的方便,让行人少走冤枉路,而不是让机动车更省时。 -徐光木

关键词:路权,行人,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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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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