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清理违规公车万余辆 7月至今清理14辆越野车
两年来,河北省共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0299辆;省纪委要求,凡超编制超标准购车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昨日(9月23日)上午,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公车”治理情况。 7月至今清理14辆越野车 省纪委副书记董云鹏介绍,201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部署后,我省就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治理领导小组。两年多来,共清理违规车辆10299辆。 今年7月份,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北把公务用车治理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和办好克服“四风”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省委常委会带头自查清纠,省级干部共清理封存了14辆越野车。 今后,凡发现超编制超标准购车、未经审批私自购车、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将超标车和越野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公车”预算管理办法正修订 另据了解,我省已将所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编制管理,从严控制编制和配备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河北省正在研究修订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财务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并定期公示。 公务用车标准 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8升(含)以下 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因地理环境需要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应当控制在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5升(含)以下 -文/记者杨利军 |
关键词:公车,违规,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