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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开公车回家的“腐败苍蝇”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2 09:3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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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两辆警车的泸西县森林公安局近日成了网上焦点:有网友举报,该局局长王路生多次不着警服驾驶警车,还用警车接送孩子上学,而且他几乎每天都会将这辆警车开回所居住的小区;该局的刑侦中队长则将另外一辆警车长期开回家中并用于接送老人和小孩。(9月17日云南信息报)

  所谓公车就应该姓“公”,身为局长天天将公车开回家,那就相当于“专车”,再加上一个天天开公车“顺路”接受孩子的事实,所在单位找出一个“为了工作需要,有时会把警车开回家的”理由,显然无法让人信服。

  一辆原本用于公务的警车,长期明目张胆被局长开回家,是该单位公车管理制度严重废驰的表现。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针对公车(警车)的管理规定一定是有的,之不过落实到泸西县森林公安局完全成了摆设而已。而且,这个单位原本就两辆公务警车,结果一个被局长“专用”,另一辆被刑侦中队长“专用”,可见公车管理的漏洞之大犹见一斑。

  公车管理不仅关系公务开支节约与否,更关系民众对于政府的评价。多年来公车私用问题饱受诟病,被称为多年难以制约的“三公之一”,而公众对于公车浪费和公车积弊的痛斥时有耳闻,也是中央有关方面近年来持续加大整治的动因所在。就一个公车管理问题,不乏党纪和制度性规定,据统计从中央到地方近几年来不止下发了上百个与此相关的“红头文件”,最有代表性的如2011年中央两办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车私用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约束。但好的制度和党纪规定,在现实落实过程中往往变为“两张皮”。上面高度重视,到了下面就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一些领导干部无视禁令,公然违纪违规,泸西县森林公安局被局长和中队长“开回家私用”的警车,就是一个顶风违纪的典型。

  去年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之后,地方政府工作作风为之一肃。但在中纪委日前曝光的35起典型案件中,公车私用现象比较普遍,公车违规问题占到极大比例,涉及安徽、青海、河北等多起案例,说明公车管理问题的积弊之深。就此,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现在公车的使用,一是无序——公车私用,公车一把手专用,是个干部就在使用公车。二是无度——加油、保险、维修都是由公家来承担。”所以,公车问题整治真该动真格的了。公车的背后是公权滥用,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滥用,和一些在“八项规定”中倒台的“大老虎”相比,公车私用或属于“苍蝇”级别的“小腐败”,但其祸害却同样不容小觑。对于这类同样涉及民众和国家利益的公车问题,必须“零容忍”,应该将这类公车腐败的“苍蝇”放到贪腐“老虎”一样的高度,一起整治、一起打。

关键词:公车,回家,腐败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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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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