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擅自建私人庭院 开发商称楼顶庭院非其所建
网友在燕赵都市网燕阵·沧州发帖称,沧州市金鼎领域小区楼顶擅自建起私人庭院,网友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均未能解决。9月12日,燕赵都市报记者实地采访后,发现该小区8号楼二单元楼顶的确存在私搭乱建行为。9月17日下午,小区开发商向本报解释称,楼顶建起的私家庭院并非开发商所建,而是其原销售经理李某差人所为,后转让给楼下的一名业主,李某的行为并未经过房地产公司的同意和批准,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9月17日下午,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负责人,向本报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以及其原销售经理李某的一份证明材料。情况说明中称,报纸图片显示的楼顶部分为小区8号楼楼栋造型及电梯机房,是图纸设计自身存在的,此图纸也是经过沧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同时此楼于2012年6月份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图片上显示出的藤架等违规建筑,并不是开发公司所为,公司未收取任何费用,与开发公司无任何关系,物业公司曾多次要求相关业主拆除违章建筑。 原销售经理李某签字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载明,李某于2012年9月份发现8号楼2单元楼顶有个建筑造型适合储藏,便找人砌墙、安装防盗门,后转让给楼下的一名业主。李某称,此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与开发公司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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