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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井陉县警方加强警务车辆管理 严禁公车私用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2 16: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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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0月11日讯(李忠勇 宿馨元)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按照警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警务车辆规范化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4月份以来,该局在对警务车辆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实施了三项管理措施:实行警务车辆集中停放和派车单制度,从县局到各基层单位均指定警务车辆集中停放点,将包括局领导使用的公车在内的车辆全部实行集中停放,印制专用的派车单,因公出车,由值班领导批准签字,派车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备查,一份交司机随车携带,办完公事后,当日将车开回原位停放,不准在外过夜;加强对警务车辆司机的管理教育,要求司机必须“三证”齐全,着装整齐,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驾驶警车未着装、携带证件不齐全、酒后驾车等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搞好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无事故;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县局纪检、监察、督察和警务保障室,对警务车辆的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明查暗访,并邀请县纠风办和社会各界警风警纪监督员实施监督,如发现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开“英雄车”、“霸王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服从交通管理等违纪违法现象,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和纪律、禁令进行处理。

  由于井陉县公安局对警务车辆管理严格、规范,用车民警自觉遵守规定、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事故和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问题。

关键词:警车,公车私用,井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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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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