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清理办公用房 禁止超标接待
昨天(10月11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以及禁止超标接待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省发改委通报,2013年7月15日,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发后,全省共对17769个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其中,省本级91个单位,设区市(县、区)17678个单位。清理中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存在整体超标情况;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面积存在超标情况;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后继续占用单位办公用房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直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严格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通过采取集中办公、加筑隔断、腾退等方式,限时进行整改。截至9月30日,省直多数部门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邯郸市、衡水市、沧州市、张家口市等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区)完成了整改,其他的正在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省接待办通报了“禁止超标接待”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所有公务接待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省内会议标准从严掌握,一律不用高档食材,不备烟酒,在日常接待活动中,对接待工作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此外,考察点不搞临时粉饰,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参观,不安排专场文娱演出和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重大公务接待活动的过程中,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根据任务需要,从严控制执行任务车辆数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封路,不清场闭馆。(记者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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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的群众路线,办公用房,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