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窗口单位将推“每周7天工作日”
衡水市公安局进一步改进便民措施。从即日起,全市公安交警、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周六正常办公,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制度,受理群众业务,并逐步推广为“每周7天工作日”制度。将此措施在《衡水日报》向社会公布。 衡水市公安局严禁窗口单位在规定程序之外私设门槛、设置障碍。违者,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单位主要领导接受市局党委诫勉谈话。 衡水市公安局严禁窗口单位发生冷横硬推问题。窗口单位民警或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发生争执后,必须主动向同级警务督察部门报告并说明情况。违者,一律先停职后调查处理。 衡水市公安局严禁窗口单位刁难群众。凡是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当事民警或工作人员一律停职。 衡水市公安局杜绝窗口单位暗箱操作。所有窗口单位,都要在显要位置公布收费标准、便民利民措施、监督电话,摆放“明白纸”。 衡水市公安局强化窗口单位全过程监督。在所有窗口单位和办事办证场所安装联网探头,并与警务督察中心联网,对执法服务过程全程监督。 |
关键词:衡水,窗口单位,7天工作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