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空气污染”前十 衡水将实施60条措施
衡水近日印发《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实施60条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同时,衡水还印发了《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影响该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源头进行强制性整治,争取今年10月份、确保11月份退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城市”前十名行列。 此外,衡水将实行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 燃煤污染 1个月要拆掉148台燃煤锅炉 衡水要求,现有的148台分散燃煤供热锅炉11月10日前全部拆除,改用集中供热。 集中供热区域外,新建供热设施必须用清洁能源,现有燃煤供热锅炉限期10月底前改用清洁能源。 10月底前,市区内涉及油烟污染的839家餐饮业限期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到2015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建成区全部燃煤锅炉、茶浴炉。 到2017年,淘汰全市1283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扬尘污染 68个建筑工地全部停工整改 衡水市区68个建筑工地全部立即停工,建设防尘措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 所有工地有专人24小时看管,整改不达标,不允许开工。违规开工的,断水断电、高限处罚。 衡水还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此外,该市市区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安装GPS定位系统,指定倾倒点。所有车辆出工地须冲洗干净,不符合要求的渣土车,一律查扣处罚。 尾气污染 年底前淘汰1.4万辆黄标车 10月1日起,衡水市领导干部带头每周工作日停用1天公务用车,市直各部门每周工作日停用1台公务用车。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根据预警级别,分别停驶50%、70%、90%的公务车。 为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衡水将加大先行淘汰力度,2013年底前淘汰1.4万辆黄标车。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黄标车全部停驶。 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新购燃气公交车97辆。 -文/记者陈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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