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腐败”是如何炼成的?
“科研腐败”,一个老问题,这次因为“部长之怒”再度成为舆论热点。 10月11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恶性问题”连说了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据中国科协调查: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随后,媒体在报道中梳理了近三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现涉及“问题科研经费”的至少有39份,问题均发生于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之内。 根据新闻价值的一般规律,越是出乎意外的事,越是容易被人关注。回头看科技部部长痛斥科研腐败的新闻,它之所以成为近日各大媒体关注重点,除了科研腐败这一问题的严重,还因为科技部长公开炮轰这一“非常规举动”。例如,人民网的报道就将报道标题写成了“交通部挪用1.86亿科研费发补贴科技部长连说愤怒”———身为一部之长,直接点出另一个部委存在的问题,这在中国官场也算大意外了。 其实,这样的“意外”早就该出现。2012年,国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0240亿元,占GDP1.97%,科研经费投入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三了。然而,与高投入相对应的,除了大量占学术期刊版面的所谓科研文章,就是这一系列贪腐寻租的饕餮盛宴了。因此,即便没有科技部部长的一声怒喝,科研腐败近年在民间作为路人皆知的“潜规则”,也早让人出离愤怒了。 因为科研腐败是个老话题,所以评论者对该话题大都也是老生常谈。《安徽日报》这篇题为《还科研一片净土》的评论,就让人明显感觉是在“找词写稿”:科研的“鸟儿”翅膀如果系上“黄金”甚至是腐败的“黄金”,就很难飞得高。铲除科研腐败,纯洁科研环境,必须进行科研制度改革,破除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 这话看似说得很有道理,却实在难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在政府文件里,在各种会议上,一说到科研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这些词简直就成了固定搭配,领导讲话时也总能脱口而出。但能不能起到作用,谁知道呢?其实,通过这些套话文本,公众也早就读出他们对此“无能为力”的意味。 除了“陪领导发怒”的套路评论,也更有媒体借此新闻事件再一次审慎思考这一问题。《人民日报》刊登的评论文章《别让腐败捆住创新之翼》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一条鱼病了,是鱼的问题;生病的鱼越来越多,是水的问题。借此该文指出,科研腐败流风所及,不只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在于侵蚀科学精神、消解创新动力。问题的背后不是个人的腐败,是科研制度创造了不得不腐败的环境。 问题大家都看出来了,背后的原因,无论是身在其中的科研工作者还是旁观者,或多或少也都能了解大概。但一个问题的发生最终是要求解的。如果因为领导“勃然一怒”,问题就能彻底解决那自然再好不过。但这恐怕只是奢望。《新民晚报》15日发表的《治理科研腐败先治“腐败带头人”》一文,就看到了一些“学术带头人”掌握着科研经费的分配权,在学术界唯我独尊,成为学霸、学阀,把科研经费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的现实。评论员刘晶瑶提出,治理科研腐败,就要先治“腐败带头人”。这一招颇有点“擒贼先擒王”的味道。 行政放权是治理科研经费腐败的第一步,这是《东方早报》对治理科研经费腐败给出的招数。该评论指出,不能再把项目的设立权、拨款权、评价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应把学术权力交给学术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大学、科研机构必须公开财务信息的制度,也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制度。 相比于前两者的各有侧重,《中国青年报》15日评论版发表的《科研经费腐败,错愕之后要求解》一文,则给出了十分详细的建议:一是要有明确而具体的经费使用标准;二是要实行分权,将监督、分配和使用三者进行分离;三是要强化审计的把关作用;四是必须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将科研经费“置于阳光下”。 而《南方日报》15日发表的《以反贪腐的目光审视科研经费使用》一文,则将此事提高到了“反贪腐”的高度:如果能以反贪反腐的目光来重新审视科研经费使用的问题,就能震慑更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科研机构与“法不责众”的贪腐心态。 但是,这些办法作为遏制科研腐败的常规武器,如果真的有用,何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真正的原因恐怕还在无效监督。相比于别的媒体对科研工作者和监管者两头打板子,《南方都市报》15日的社论《整治科研腐败,先从改变规则开始》进一步提出,中国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恰恰过于严苛,甚至趋于理想化的境地,最终导致规定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科研人员向国家申请一个项目研究的经费支持,理论上申请人是没有报酬的,所有的经费都应该用于项目研究本身。这种过于严苛的规定等于要求每一个科研者都成为一名“义工”,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规则十分苛刻,监管却总无效,这无形中就形成了一个“老实人吃亏”的暗示。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16日的评论《应该形成合理、透明的科研人员薪酬体系》就为科研人员说话。提出要制定公开的游戏规则,允许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当中提取一部分“研究工资”,提高研究人员的待遇,同时给予他们更多的研究自由,这样才是尊重知识与人才的表现,也是激励创新的动力。 所谓理越辩越明,舆论从各个角度关注了科研腐败,我们也清晰看到和了解了科研腐败问题的路径。所谓花样百出的科研腐败,根子在于监管机制不完善,而只把板子打在那些科研工作者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他们既是“腐败”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科研制度不完善的“受害者”。(周潜之) 漫画/勾犇 追踪热点评论,关注舆论态势,提供聚合阅读。《舆论场》期待您的关注,互动邮箱yzhcomments@vip.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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