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建局:限开发商三天补缴维修基金
因为楼顶漏雨,业主申请使用购房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申请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将代收的维修基金截留,致使衡水市桃城区河建小区业主无法使用维修基金,本报10月22日对此报道后,衡水市住建局表示,要求开发商3天内补缴截留资金,逾期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因为开发商将部分维修基金截留,河建小区的部分业主为申请维修基金跑了3年,却仍没有结果,业主们称“跑瘦了腿,伤透了心”。 10月23日,记者从衡水市住建局获悉,河建小区业主们曾多次将问题反映到住建部门,物管科和资金中心也多次对开发商进行催缴,但效果不大,监管确实有些不到位。目前,住建部门要求,自10月23日起,河建小区的开发商3天内必须将维修基金补齐,逾期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停办其新建项目相关手续。 记者获悉,由于各种原因,个别老旧小区确实存在维修基金未足额上缴情况,住建部门表示,将加大开发商代收代缴监管力度,近期将对全市新旧小区开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清缴行动,对不足额上缴的,将按照规定停办房产审批手续。(记者 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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