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捐款百元即可设立“个人慈善基金”
即日起,省会居民可报名设立自己的捐赠慈善基金,帮助自己想要救助的对象。 昨日(10月17日),石家庄市慈善总会正式公布实施“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个人捐100元可开“慈善账户” 小额捐赠适用“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捐赠起点为:个人(家庭)100元,小型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1000元。 个人(家庭)100元~500元和小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1000元~5000元的须一次性捐入。 个人(家庭)500元以上,小型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50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捐入,也可分批或分年捐入。 大额捐赠,适用“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方法(试行)”,捐赠起点为5万元。 对于大额捐赠,还设立“留本捐息”的冠名基金,捐赠企业(单位)将认可捐赠的基金本金留在企业(单位)账户中,通过签订的协议,将基金本金的年度增值部分捐给石家庄市慈善总会。 捐赠人可监督基金使用情况 捐赠人拥有冠名基金的冠名权,统称为“石家庄市慈善总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称谓)+(捐助项目名称)慈善基金”。 捐赠人还享有基金的知情权、监督权,可自行确定捐助项目、捐助对象。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还会和捐赠者签订协议,内容包括捐赠者姓名(或笔名、艺名)、基金的名称、捐款规模、起止时间、使用对象、信息公开、善款管理等。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绝不从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我们会定期向捐赠者通报基金的建立、捐入、使用、变更、撤销等情况,每一笔基金都会和捐赠者签约,建立档案,随时接受捐赠者、审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监督。”这位负责人说。 另外,石家庄市慈善总会的官方网站正在建设中,届时,捐赠者可从网上查询自己的捐款使用情况。 即日起可报名设立“冠名基金” 石家庄市民政部门还制定了照顾政策。 捐赠人或捐赠企业员工发生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需紧急救助的,可优先享受市慈善总会的社会慈善大救助。 捐赠达到一定数额,或得到社会、社区居民认可的捐赠者还可获得市慈善总会授予的“爱心市民”、“爱心家庭”、“爱心企业”或“爱心组织”等荣誉称号。 即日起,市民便可报名,10月25日举行小额冠名慈善基金集体签约仪式。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地址:桥东区槐中路97号民安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联系方式:0311-86068861、66176303 -文/记者解保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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