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药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查办案件近千起
我省自9月初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来,已排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384779个,排查隐患共计17138项,整改15823项,整改率为92.33%。其中,发现案件线索1222个,立案查办926起,立案率为75.78%。 行动中,为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外省市流入注水肉、病害肉隐患,唐山市自9月30日开始,实行更严格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秦皇岛市以水产品、葡萄酒和食品中铝超标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31起,没收不合格食品230余公斤,对未复产葡萄酒企业灌装线加贴封条、进行铅封,同时强化国道沿线物流公司、配货站、快递及委托高速客车代运等流通环节监控,严防假冒伪劣葡萄酒流出流入。 大排查大整治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邯郸市将销售使用假药列为排查打击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查获3批次“复方丹参滴丸”假药91盒,涉及3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廊坊市餐饮单位已有59家实施停业整顿,无证小餐饮已取缔37家,药品方面已取缔无证经营窝点3个;沧州市、邯郸市加大了对药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全部依法查处。 行动中还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唐山市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自查、自纠、自立、自诺”的要求,要求企业定期自查、限时整改、建立制度和相关规程,形成完善的自查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分步推进配备阴凉储存设备,首批53家单体药店已于9月30日前配备了150余台低温储存设备,引导路南区23家托幼机构食堂、9家大型餐饮单位、68家条件较好的中小型餐饮单位自行投资配备了食品安全多功能检测设备,增强了企业隐患自我排查能力;定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排查活动与药品生产企业百分制、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探索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
关键词:食药安全,隐患,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