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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住户按建筑面积缴暖费 为市民供暖答疑释惑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8 10:0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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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用住户取暖费标准是多少?”“村证房和市证房取暖费标准是否相同?”“新入住的小区供热费用由谁来支付?”……在供暖来临之际,有不少市民对取暖问题存在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为市民答疑释惑。

  商用住户按建筑面积缴费

  市民马女士家住省会和平路与青园街附近的和合大厦,最近,她对缴纳暖气费的事情有些不解。马女士介绍说,当初,她购买该套写字楼时,房产本上标的是70年产权住宅,可物业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却一直按照商业标准收取。

  马女士还表示,他们楼里确实有不少房屋用作商业用途,她们家最近也开始转作商用,请问,这种情况该按照什么标准收暖气费,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实用面积?

  记者粗略汇总了一下,近段时间以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关于商业用房屋收取暖气费标准的问题。

  对此,石家庄市华电供热公司的接线人员表示,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有关规定,商业用途的房屋与普通住宅暖气费收取标准是不同的,上述情况中,尽管马女士的房产本上标的是住宅,但她已经将房屋用作商用,由此供热企业与马女士所签的供热协议应为商用性质,所以马女士应按照商用取暖费标准缴费,大致在31元/平方米上下浮动,去年是34.1元/平方米,具体情况根据市物价部门给出的价格标准。

  村证与市证房收费标准相同

  近来,家住裕华区东郡小区的刘先生因交暖气费的事儿有些发愁。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是大马村的村证房,刚刚接入市内供热管网,眼瞅着马上就要供暖了,他来到物业缴纳暖气费,可是,物业让按照建筑面积的100%计费,这让他不能接受。

  “目前,小区里有近一半的用户按100%建筑面积交了费,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没有交,如果不交的话,将不能按时供热,心里很矛盾。”刘先生说,国家明明规定,高层和多层供暖缴费时,除去公摊面积,而物业却不按规定收取,这样做合适吗?具体村证房与市证房收费标准有何区别?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供热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凡是接入市区供热管网小区,并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热协议,计费标准不区分村证房与市证房,即村证房与市证房收费标准相同,一般情况下,除去公摊面积,多层住户按照建筑面积的90%计费,而高层住户按照建筑面积的85%计费。

  新入住小区按供热协议缴费

  再过几天就供暖了,市民丁先生却为暖气费的事情来回奔波。丁先生在裕华区万达小区A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在今年8月底刚交的房,由于家中还未装修完,我们决定今年不搬进去居住。”丁先生说,早在半月前,物业便开始登记入住情况,作为空置房,他先交了20%取暖费,可最近物业又说让交另外80%的暖气费,他觉得很不合理。

  昨日15时许,记者联系了石家庄市供暖管理中心,一位接线人员介绍说,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当中规定,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具体入住第一年业主缴纳取暖费的问题,按照他的理解,未卖出去的房子,取暖费归开发商缴纳;卖出去的房子,由业主承担,即按照普通居民住宅取暖费标准收取。

  该接线人员还表示,在一些小区内,开发商为了检验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与供热企业签订了整体供热的协议,这种情况下,通常让业主按照非空置房的标准来缴费。当然,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按照“空置房”的标准缴费,交20%的取暖费。如果,居民对此存在异议,可向各区供热部门咨询。

关键词:供暖,取暖费,商用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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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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