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8日在石家庄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河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河北省2013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批准201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省本级预算 四、审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
关键词: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