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机里有张卡 他取走七千被刑拘 勿触犯法律
李某在邯郸县一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意外发现一张别人遗忘的银行卡,“顺手”取走7000元。虽然他将钱如数退回,但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两个月前的一天,邯郸市的陈先生到雪驰路上一家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取了1万多元后匆忙离去。直到晚上回到家里,看到银行发来的短信业务提醒,显示卡上有7000元被取走了,才意识到忘记取银行卡了。他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于次日赶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 邯郸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接到报警后,经查看案发时银行监控录像,陈先生取完一笔钱离开后,忘记拔掉银行卡,而排到他后面的一名男子,便走到ATM机前面。监控显示,这名男子突然间面露惊奇之色,随即站到ATM机前面,试探着按着键盘,很快一把取走了一沓钱,将陈先生的卡拔出后和从旁边走过来的一女子转身离开了。警方协调银行调阅案发同时在另一台柜员机上办理业务的所有女士信息。警方综合信息后初步确定了嫌疑人李某。当办案民警拨通电话后,还没有询问,李某就主动承认:“你们为那7000元钱的事情吧?这些天我一直心神不安。我退了就是了。” 原来,那天李某是陪着爱人一起到银行来的,当时他爱人在旁边的一台ATM机前办理业务。 11月20日,李某很快把7000元现金和银行卡交给了警方,但他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李某觉得冤枉,认为不是自己偷的抢的。办案民警表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使用遗忘在提款机里的银行卡取现,此类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此案犯罪数额已经超过5000元。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因一时见钱眼开而触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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