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河北七城市名列较差前十
近日,环保部发布11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39.1%,与10月份相比,这一比例提高了1.9个百分点。 监测结果显示,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石家庄、保定、邢台、唐山、邯郸、济南、太原、廊坊、乌鲁木齐和衡水;与10月相比,我省名列较差前十名单的城市增加了一个,廊坊重新进入。11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萨、福州、贵阳、舟山、承德、惠州、大连、珠海和张家口,其中,海口、拉萨、福州、舟山、张家口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83.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0.9%,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9%,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5.9%。13个城市中,仅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3.3%,承德、北京和秦皇岛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其他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不足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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