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紧急救助体系 唐山市出台地震救助预案
长城网12月25日讯(赵晓慧)记者2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建立健全应对地震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唐山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民政局地震救助应急预案》。《预案》将地震灾害分为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四类,并分别对其响应级别和紧急救助行为作了规定。 一般地震灾害,指发生4.0级以下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下实施,响应级别为IV级。较大地震灾害,响应级别为Ⅲ级,指的是发生4.0—5.0级地震或造成10—5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该种地震灾害的震区单位应急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和组织实施,市民政局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支援。重大地震灾害,为发生5.0—6.0级的地震或造成50—30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组织下实施,市民政局派出现场指挥部,响应级别为Ⅱ级。特大地震灾害的响应级别为Ⅰ级,特指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其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组织下实施,市民政局派出现场指挥部,发放救灾款物,确保灾民生活不出问题。 《预案》同时规定,唐山市民政局地震应急任务是指导开展灾民的转移、安置;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救济工作,接受、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在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自行转为市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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