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时政要闻

河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30 08:3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四、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20.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制发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鉴证文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改革征地制度,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1.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民住房登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加快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期收益为质押的具体办法,为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支持。创新未利用地综合开发机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22.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逐年提高。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管。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支持发展农业公司,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从事产前、产后服务和“四荒”资源开发。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参股,按照“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银行+农户”的“五位一体”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改革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供销社管理体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倾斜。支持发展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开发“四荒”资源和整理复垦土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23.完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提供资金支持,着力推进全民创业,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农村市场主体数量倍增。加快制定支持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发展的政策,筛选确定手工产品推荐目录,培育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专业经纪人队伍建设,推动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快速发展。

  24.推进城乡良性互动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扩大省直管县(市)改革试点,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选择若干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动综合经济实力强、县城人口规模大的县改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农村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城乡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水电路气讯等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

关键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