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创业门槛 邯郸“10个放宽”培育市场主体
“首期出资可以为零,我们原来筹集的200万元注册资本就能用来采购原料了,真解了燃眉之急呀!”近日,拿着刚到手的营业执照,邯郸市坚烺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连运峰高兴地告诉笔者,以前企业注册经营范围限定在相关领域,这次经营范围涉及建材、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汽车租赁等多领域,也顺利通过审核。 为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邯郸市工商局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去年10月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条意见》、《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宽松、快捷的发展环境。邯郸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介绍,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该市实行了放宽投资主体限制、名称登记使用、资本认缴范围、经营范围选择、经营场所证明、集团登记条件、个体转向微企、主体延续资格等“10个放宽”,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 在投资主体方面,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行业外,对所有投资主体一律放开,允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投资能力的村(居)委会作为投资人,设立公司制企业。允许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名称中行政区划和字号、行业的前后顺序,名称中使用著名商标由全行业保护改为同行业保护。对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首期出资可以为零。对从事一般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确实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只要能提交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办理登记注册。放宽集团登记条件,设立集团的条件由母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降到1000万元,由5个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额5000万元降到3个子公司合计1000万元。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可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变,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取消最低注册资金限制,无需审验注册资本。 “激活市场活力,不仅要降低企业注册门槛,还要敢于向自身利益‘动刀’,不能动不动就罚款。”张建波表示,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他们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对企业经营中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经行政指导改正的,上年度新登记注册逾期年检的,超范围经营无前置许可项目的,未悬挂营业执照、牌匾字号使用不规范等“八类”轻微违规行为不予罚款。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大,但又必须予以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视情节和改正情况,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按从轻就低原则,能按低幅度处罚的不按高幅度处罚。 该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刘志强介绍,新政策受到市场主体欢迎,自去年10月份实行以来,该市新增市场主体701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874户,企业2139户,同比分别增长18.4%、61.3%。(记者 刘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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